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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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民刘女士与张先生结婚 10 年,共育一女(8 岁),婚内共同购置 3 套学区房(历下区 2 套、槐荫区 1 套),总价值约 1800 万元。因张先生婚内出轨,刘女士提出离婚,双方争议焦点为学区房归属(刘女士要求保留女儿就读的历下区 2 套房,张先生主张平均分割)、折价款支付方式(张先生无力一次性支付 900 万元折价款),且担心诉讼导致房产被查封,影响女儿入学。
诉求拆解:刘女士核心需求是 “女儿学区保障 + 精神损害赔偿”,张先生核心诉求是 “降低折价款支付压力 + 保留槐荫区房产用于养老”。
本地政策适配:结合济南 “学区房入学需房产与户籍一致” 的政策,优先将历下区 2 套学区房判归刘女士所有,槐荫区房产归张先生;同时依据《民法典》第 1091 条,认定张先生存在过错,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20 万元。
支付方案设计:针对折价款争议,设计 “分期支付 + 房产抵押 + 第三方监管” 方案 —— 张先生需支付折价款 580 万元(扣除精神损害赔偿后),分 5 年支付(每年 116 万元),以槐荫区房产作抵押,每年支付的款项存入律所监管账户,逾期按日 0.05% 支付违约金。
双方当场签署《离婚调解协议》,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生效;张先生首笔款项按期支付,刘女士顺利办理学区房过户,女儿入学未受影响,避免了诉讼导致的房产查封风险。
潍坊市民王女士(原告)与王先生(被告)结婚 8 年,育有一子,王先生长期存在家庭暴力行为(多次殴打王女士,有报警记录、医院诊断证明)。王女士提出离婚,诉求为儿子抚养权、婚内房产归己、王先生支付抚养费并赔偿损失,同时担心离婚后王先生报复,人身安全受威胁。
证据固化:团队协助王女士整理家暴证据(报警记录、伤情鉴定、邻居证言),先向潍坊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禁止王先生接近王女士及子女住所。
心理介入:联动本地心理机构对双方进行婚姻心理疏导,明确王先生家暴行为的法律后果(可能涉及刑事处罚),促使其认识到过错。
权益平衡:调解中约定 “儿子由王女士抚养,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 8000 元(按其月收入的 30% 计算)”;婚内房产归王女士所有,王女士补偿王先生房产折价款 80 万元(分期支付,分 2 年);王先生需向王女士支付家暴损害赔偿金 15 万元,当场支付。
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法院同步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;王先生按期支付抚养费及赔偿金,未出现报复行为,王女士的人身安全与抚养权均得到保障。
青岛某建材企业主孙先生与李女士结婚 15 年,孙先生持有企业 60% 股权(企业估值 5000 万元),李女士主张分割 30% 股权或折价款 1500 万元。孙先生担心股权分割影响企业经营(其他股东反对外部人员持股),且企业正处于上市筹备期,股权变动可能导致上市计划搁置。
股权价值评估:联动青岛本地资产评估机构,对企业股权进行专项评估,确认股权净值为 4800 万元(扣除企业负债后)。
股东权益适配:依据《公司法》第 71 条,提前取得企业其他股东的《优先购买权放弃声明》,明确李女士不参与企业经营,仅主张财产权益。
折价款与股权质押结合:设计 “折价款分期支付 + 股权质押” 方案 —— 孙先生需支付李女士折价款 1440 万元,分 6 年支付(每年 240 万元),以其持有的 10% 股权作质押,若逾期支付,李女士可申请拍卖质押股权;同时约定 “企业上市后,孙先生需额外支付李女士上市溢价的 10%”。
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,企业股权未发生变动,上市计划正常推进;孙先生首笔折价款按期支付,李女士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。
济南市民陈女士(中国籍)与李先生(加拿大籍)结婚 7 年,婚内在济南有 1 套房产(价值 600 万元)、加拿大温哥华有 1 套公寓(价值约 800 万加元),双方名下还有跨境存款约 500 万元人民币。因长期分居,陈女士提出离婚,争议焦点为跨境资产分割(李先生拒绝分割温哥华房产)、资产确权难度大(加拿大房产无法直接在中国法院执行)。
跨境法律适配:依据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,约定 “济南房产适用中国法律,温哥华房产适用加拿大法律”;联动加拿大本地律所,核查温哥华房产的权属及市值。
利益置换:陈女士放弃温哥华房产的分割权,李先生放弃济南房产的分割权,济南房产归陈女士所有;跨境存款按 5:5 分割,李先生需将 250 万元人民币转入陈女士账户,由加拿大律所见证支付过程。
执行保障:在调解协议中明确 “若李先生未按期支付存款,陈女士可在加拿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温哥华房产的收益权”。
双方在中加律师共同见证下签署调解协议,李先生按期支付存款,陈女士顺利办理济南房产过户,跨境资产分割无后续争议。
济南历城区市民周先生与赵女士结婚 30 年,婚内遇老房拆迁,获赔 5 套安置房(总价值约 1200 万元),登记在周先生、赵女士及周先生父母名下(四人按份共有)。因婆媳矛盾,赵女士提出离婚,争议焦点为拆迁房份额分割(周先生父母主张 “拆迁房为祖宅置换,赵女士无份额”)、赡养义务与财产分割挂钩。
拆迁政策适配:结合济南 “拆迁安置按户籍人口分配” 的政策,核查拆迁安置协议,确认赵女士作为户籍人口享有 1/4 份额(对应 1.25 套安置房)。
赡养义务绑定:设计 “财产分割 + 赡养义务” 联动方案 —— 赵女士获得 1 套安置房(价值 240 万元),放弃其余份额;周先生父母自愿放弃对赵女士的赡养要求,周先生需每月支付周先生父母赡养费 3000 元(从拆迁房租金中支出)。
家庭关系修复:邀请村委会参与调解,明确拆迁房租金的分配方式,避免后续代际纠纷。
双方签署《离婚调解协议》及《拆迁房析产协议》,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生效;赵女士顺利取得安置房,周先生父母的赡养问题得到保障,家庭矛盾得到缓解。
联动济南、青岛、潍坊等地的法院、公证处、村委会、心理机构,构建 “法律 + 社会” 调解网络,适配山东 “家庭本位” 的司法理念,优先通过调解化解纠纷。
总结出 “三步调解法”:
诉求拆解:通过单独沟通,挖掘双方隐藏诉求(如子女教育、养老保障、企业经营),而非仅关注财产分割;
政策适配:结合山东各地的房产、拆迁、学区政策,设计符合本地实际的解决方案;
执行设计:在调解协议中明确支付方式、抵押担保、违约责任,确保协议落地可执行。
创始合伙人李岫岩律师主导制定《山东离婚调解操作手册》,收录 “房产分割调解 10 大技巧”“股权纠纷调解路径” 等实战内容,团队律师均具备 5 年以上家事调解经验,熟悉山东法院的调解裁判尺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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