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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了婚财产还能分吗

发布日期:2019-08-16 作者: 点击:

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男女双方离婚前要协商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,离婚后一般是不能分财产的,但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除外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

第三十九条 【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】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
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

第四十七条 【隐藏、转移共同财产等】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,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。

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

(一)婚前财产

1、婚前购房,并进行了产权登记,则属于婚前财产;婚后进行产权登记,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。

2、婚前同居,共同取得的财产,依共有财产处分,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
3、婚前赠与,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,除非特别说明,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。

4、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,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;婚后继续获取收益,则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(二)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

1、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;

2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;

3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4、军人伤亡保险金、伤残补助金、医疗生活补助费等;

5、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,价值较大除外;

6、一方获得的奖品,不是奖金;

7、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、保险赔偿金;

8、科研津贴;

9、一方创作作品私有,经济收益共有;

10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。

(三)约定的个人财产

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。

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男女双方离婚前要协商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,离婚后一般是不能分财产的,但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除外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jinanlhls.com/news/460.html

关键词:财产分割,共同财产,婚前财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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