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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后房屋财产如何分割

发布日期:2018-07-09 作者: 点击:

  我们知道,离婚的人数正在不断上升,而令离婚人士最头疼的绝对就是离婚财产纠纷,尤其是婚后房屋的归属,因此这套房屋是父母赠与或者拼命工作换来的。那么,婚后房屋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?有没一个具体的原则或者标准呢?

  夫妻对于房屋的价值不同、房型不同而分割方式不同,找法网小编与各位一起来看看具体婚后财产房屋分割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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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

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、共同建造的房屋,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、建造的房屋,是夫妻共有房屋,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

 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、装修、原拆原建,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,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,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,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;进行过扩建的,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共同财产处理。离婚时,如一方生活困难,如离婚后没有住处,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。

  二、夫妻双方无法协议处理的解决办法

 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;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: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,可以分割使用。对不能分割使用的,可以作价分给一方,另一方取得补偿。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,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、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。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,应照顾女方。

  三、 婚后房屋不分配的例外情况

  1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  2、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,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,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。此时,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,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。

  房子代表一个家,因此很多夫妻结婚后会努力赚钱买房子,而房屋带来不少经济利润,因此婚后房屋财产如何分割对离婚人士是非常重要的问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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